2013年9月3日 星期二

淡北道路環評行政訴訟宣判

【宣判】
時間:9月4日(週三)上午10:00
地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六法庭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

【宣判後記者會】
時間:9月4日(週三)上午10:15
(宣判後隨即在大門外召開)
地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門口

淡北道路開發案對居民生活影響極大,而且牽涉到自然環境重要地帶(包括紅樹林自然保留區、國家重要溼地、永續海岸等),環保署卻沒有依照環評法第八條讓本案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2011年8月由居民王鐘銘與陳福齊為原告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請求撤銷環評結果。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於2012年2月駁回訴願,為了守護在地生活、保護自然環境、捍衛環評精神,4月17日居民在環境法律人協會及張譽尹、黃正琪兩位環境律師的協助下,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經過一年半的審理,這一場環境訴訟將在9月4日宣判。邀請關心淡水環境議題的居民及媒體朋友到場旁聽。當事人、律師與環保團體並將在宣判後於法院門口召開記者會。

【記者會出席者】
(1) 王鐘銘、陳福齊(當事人,反淡北道路聯盟)
(2) 張譽尹律師、黃正琪律師(本案律師)
(2) 張育憬(綠黨中執委)
(3) 崔愫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
(4) 詹順貴律師(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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